本市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系列文件

上海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7日 | 浏览次数:259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深化本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经报市委政法委批准,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制定印发了《上海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为目标,立足本市实际,遵循司法规律,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本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化,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根据中央精神和该方案,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又联合制定印发了《上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上海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管理的规定》。上述5份文件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体系,为深化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有利于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