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选任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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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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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市司法局通过《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司法行政网、上海检察网等途径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任150名人民监督员,这也是本次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首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于深入推进本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选任公告介绍了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保障、设置和管理、员额和构成等内容,明确了选任的条件、方式、程序和报名办法等。根据公告规定,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12月2日,报名网站为上海司法行政网(www.justice.gov.cn)、上海检察网(www.shjcy.gov.cn),报名人员点击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里的“立即报名”链接即可进入报名网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23周岁(1993年12月 2日前出生)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本市人民监督员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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