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选任人民监督员首次履行监督职责

上海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7日 | 浏览次数: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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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下午,朱如安、刘源、袁国富、梅蕾、徐进等5名新选任人民监督员,对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的马某涉嫌滥用职权拟不起诉案进行了监督评议。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等参加了监督评议活动。监督活动由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主持,市司法局派员全程参与。

监督评议工作,经过闭门独立阅卷、询问案件情况、听取案件承办人解答、闭门独立评议等程序后,最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书面表决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并建议出具检察建议,规范相关领域监管秩序。

此次案件监督评议由市检察院向市司法局提起监督需求,市司法局根据需求通过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选出10名人民监督员,并依序联系确定了5名人民监督员。这是本市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以来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首起案件,对于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功能作用,不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