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丨这一年,松江区检察院这样擦亮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

上海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3日 | 浏览次数:2697
2019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下称《规定》)。

此规定的出台开启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新篇章,拓宽了监督渠道,明确了监督范围,对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正是因为这些重要作用,人民监督员被生动地喻为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

2020年8月27日,正值《规定》出台一周年之际,松江区检察院在做什么呢?

公开审查

松江区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与一名人民参评员参与一起危险驾驶案和一起交通肇事案拟不起诉的公开审查活动。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情介绍,并发表监督意见。

公开审查结束后,松江区检察院举办了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座谈会由第六检察部主任郁卫平主持。

座谈会上,第六检察部干警就一年来松江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通报,并听取了人民监督员自《规定》出台一年来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天参加此次人民监督员活动收获很大,在座谈会上听取了松江区检察院一年来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情况,感受到松江区检察院能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活动流程管理完善,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感强。

今天参加这次监督活动,我感受到松江区检察院很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活动开展认真、有序。随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监督的事项和范围都在不断扩大,人民监督员的各项权利也得到充分的保障。

我已经多次到松江区检察院参加监督活动了,感受到松江区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程序完善、规范,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工作也很到位。建议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提供更详细的案件材料,以便人民监督员可以更准确地了解案情。

那么,《规定》出台的这一年里,松江区检察院为了更好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擦亮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都做了什么呢?

松江区检察院立足“全面参与、多元监督”新格局,着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切实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人民监督员积极有序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

2019年以来,开展各类监督活动41场110人次,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找准坐标系,
夯实深入推进“基本盘”


一是提站位、转理念,锚定发展方向。《规定》出台后,院党组、检委会组织专题学习,并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力求做到检察亮点、特点实时通报,发展难点、要点及时问策。

二是优机制、明标准,明确发展路径。研究制定《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细则》,严格规范监督范围和程序。

三是重衔接、聚共识,汇聚发展合力。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各部门联络员队伍,确保从提出申请到意见落实反馈各节点信息传递及时有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人民监督员工作进展。


紧盯突破口,
抓牢深入推进“牛鼻子”

一是借力数据治理,确保“应监督”无死角。依托检察业务系统,构建“应监督”案件数据库,及时向承办人发送申请监督提醒,切实做到应监督尽监督。

二是聚焦检察热点,扩大“可监督”覆盖面。积极探索扩大监督范围,2019年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认罪认罚律师见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15人次。


▲ 聚焦“案-件比”核心指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专项评查,对案件质量及专项评查活动进行双重监督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力促“想监督”现成效。疫情期间将所有涉疫案件纳入监督范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疫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相关司法活动6人次。

▲ 邀请人民监督员观看疫情期间本市首例因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罪案庭审直播并开展线上座谈

▲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一起涉疫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公开听证会


把牢发力点,
做好人民监督“大文章”

一是提升监督意见刚性约束力,确保监督有力有效。重点评查最终处理结果与人民监督员意见明显不一致的案件,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对违反规定程序不作研究、采纳、报告、反馈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打造意见落实反馈落实全闭环,助推监督落地落实。建立完善履职档案,详细记录监督情况及意见建议,做到条条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在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中,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保障被害人伤情治疗和恢复工作的意见建议,调查研究后协调双方当事人补充签署赔偿协议,并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建议落实情况。

三是构建多元立体宣传融平台,推动监督有声有色。深入探索将监督力量用好、用足、用到位的有效形式,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10次,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信访工作、保密工作、涉疫案件办理等情况,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

▲ 举办人民监督员座谈会

▲ 举办“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未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多点发力,做好相关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不断作出积极的尝试和探索,拓宽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擦亮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

文字:第六检察部 王晶;办公室 翟晓萌、蒋芸芬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