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检察院如何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的作用? 这场发布会告诉你

上海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3日 | 浏览次数:3074

2019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既顺应了新时代新形势下我国法治建设的切实需要,也落实了监察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之下的具体举措。

2020年8月28日上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副检察长邱燕通报了2019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向媒体介绍了徐汇检察院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完善工作方式、拓展监督渠道、探索创新机制,提升司法民主,做到主动接受监督。市人大代表戚建豪、人民监督员徐国忠应邀参加。
在这一年里,徐汇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扎实的行动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的作用。
健全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机制
探索完善司法权力制约机制
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公信力
同时徐汇检察院也不断探索创新,力求在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示范效应。
一年的时间里,在各位检察官的共同实践下,徐汇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共2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共计54人次,从监督类别上看,监督公开审查、公开听证18次;监督案件质量评查2次;监督其他类型检察活动2次,在践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方面走在前列。被邀请的人民监督员分别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有具有专业法律背景的高校法学教授、专业律师
有国企管理人员、民营企业代表
亦有行政部门负责人
还有具有较高公信力的人大代表等
为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徐汇检察院积极为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拓宽渠道,创造条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
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第四方见证具结,加强风险防控;
2
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44件认罪认罚案件和159份检察建议书进行专项评查,共寻短板、共商对策;
3
在信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提升信访群众的满意度,促进息诉息访,体现人文关怀,助力脱贫攻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2020年4月
由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
张某某司法救助案
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
 “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在积累实践经验基础上
徐汇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多项制度
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良性发展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风险防控工作规定(试行)》

未来展望
1
继续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探索更多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方案,使检察机关能够全方位更加深入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2
进一步着力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效力,认真研究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直接听取民意、广聚民智,建立起检察机关与社会民众的良好互动关系。
3
健全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沟通,提高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水平,使人民监督员的工作不断智能化、信息化。

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
建言献策

戚建豪
市人大代表
徐汇检察院在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中,统一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设身处地为人民监督员履行外部督职责提供帮助与便利,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经验与智慧,使他们敢于监督、乐于建言,通过朴素价值观与专业知识所提出意见建议。一方面促进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最大程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协作,发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合力。

徐国忠
人民监督员
我在参与徐汇检察院案件监督和其它各类活动监督中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的意见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是“讲真话、建真言、真监督”,徐汇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是“听真话、纳真言、真整改”。充分说明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徐汇检察院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真正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人民司法服务经济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