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人民监督员抽选工作 先行向区级延伸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为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本市逐步建立人民监督员“一级选任、两级抽选”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在杨浦、奉贤、金山、崇明四个区先行开展“两级抽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自2022年1月20日起在上述四区先行开展人民监督员“两级抽选”工作。
二、抽选范围
杨浦、奉贤、金山、崇明区检察院的办案活动由相应区司法局负责抽选;市检察院及其分院、派出院、其他12个区检察院的办案活动由市司法局负责抽选。
三、抽选流程
(一)抽选通知
人民检察院提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人民监督员系统提交抽选人民监督员需求、通知相关司法局。案件情况特殊,经商相关司法局同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开展监督活动三个工作日前将有关事项通知相关司法局。
(二)抽选确认
市或区司法局接收抽选通知后,根据抽选需求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并联络确定参加监督活动的人民监督员;其中,区司法局优先从工作或居住在本区的人民监督员中随机抽选,人数不足时从全市范围随机抽选。
(三)反馈信息
司法局将确定参加监督活动的人民监督员名单反馈相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将监督活动信息及要求通知参加监督活动的人民监督员。
欢迎各位人民监督员就“两级抽选”工作向市、区司法局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提高工作质量。
特此通知。
市司法局促进法治处 市检察院案管办
2022年1月18日